1.繳費時間9月1日-10月20日;未按合同規定交費的,我公司保留對用戶停止供暖的權利,并于11月20日后每天加收5‰的違約金。2.繳費方式(注:1、中國銀行窗口暫不支持響河屯熱用戶繳費;2、蘭山政務大廳不辦理現金業務。)
按照臨沂市物價局(臨價格發【2015】111號文)的交費標準:“居民用熱價格為23元∕㎡(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),非居民用熱價格為34元∕㎡(按建筑面積計價)”執行。